[爆2]第六十一章 约会初体验-《玉帛金鼎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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汤山第一次见到方塘时,方塘刚好满十六岁,还没有进入她的“荒唐”时代;第二次见到方塘时,她快要走出十八岁,刚好走进“放荡”生活的尾声。
一句话,汤山错过了方塘的“荒唐”与“放荡”的人生。
这一天,失意的汤山重遇失恋的方塘,前者要请后者吃饭,两人走在大街上,原本是一前一后,走着走着,就成了并排前行。
在拥挤的人流中,两人的肩膀偶尔相撞,虽没牵手,看在别人眼中,这就是一对非常相配的恋人。惟一不合拍的地方,是汤山右肩背了个包。里面装着他的全部家当。
汤山长这么大,其实没在街头的中高档场所吃过饭。以前做学生时是没钱,后来跟着陈瑜生去乡下杀猪,有了点钱却没时间。
这是汤山有生以来第一次请一个姑娘吃饭。而且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。无论如何,不能蹲在街边吃碗米粉了事。
可他在这个小镇上生活这么久,却对街头餐饮的风格、好坏完全没有一点概念,满大街看得眼花缭乱,走着走着就有点不知所措。
不知该进哪一家才好。
进太差的场所怕丢自己的脸,进好一些的场所嘛,又怕不合方塘的口味。
别看汤山跟方塘说话时油嘴滑舌,实际上在照顾女生方面,没有一点经验。其实女生跟男生吃饭,并不在乎吃什么,而在乎跟谁吃。
汤山当然并不明白这些,在街头瞎转良久,最后却傻乎乎地问身边的方塘:
“你喜欢吃什么?”
方塘挨着他的肩,嫣然一笑:“随便。”
这本是女孩子很常见的回答。通常她们遇事不愿作主、或者干脆不愿思考时,就用这两个字塞责,实际上就是把决断的权力交给男生。这时男生就千万不能客气,否则便有照顾不周的罪过。
汤山却对方塘的回答很是不满,立即怼道:
“这满大街什么都有,就是没有‘随便’可吃。你能不能别给我出这么一道无解的难题?”
要是换了一般的女孩子,听着这么一番抢白,可能立马就要气得掉头走人。
可方塘偏偏不是一般的女孩子,她久经恋爱沙场,一看汤山的语言神态,就知道他嘴上油滑,实际上根本没与女孩子相处过。
方塘笑了笑,有心要逗他,便立马回怼过去:
“那我就给你出一道有解的题:你喜欢吃什么?不妨介绍介绍?”
汤山一下就愣住了。他没想到对方一下就把问题抛回来。按他平常的个性,很可能会这么将话题进行下去:
是你饿了不是我饿了,我喜欢吃什么跟你有什么关系?
但汤山只不过是没有与女孩相处的经验,却也不是个傻瓜,知道这么一句一句抢白下去,很可能会惹女孩子不高兴。而惹美女不高兴,无论如何都是一件煞风景的事。
可汤山喜欢吃什么呢?他平常上街吃得最多的是肉丝米粉,说这个有点太没品味了吧?
这两年跟着陈瑜生到处杀猪,汤山亲手处理过太多的猪下水,他最爱吃乡下娘们爆炒的猪大肠。还要加过多的辣椒和大蒜。
如果在一个难得一见的美女面前,说我喜欢吃辣椒大蒜炒猪大肠,人家会不会笑话他口味太重?
关键是,将一盘巨大的肥猪大肠,端到一位又高又瘦的漂亮姑娘面前,那情景看起来是不是也有点煞风景?
总之是,平常口齿伶俐的汤山,一瞬间没词了,红着脸摸后脑勺:
“这个,这个,我爱吃的,你未必喜欢吃。咋办呢?”
方塘捂嘴发笑。她就爱看汤山这副口吃的模样。因为汤山油嘴滑舌的时候,她接起话来有点力不从心。现在终于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复仇快感。
方塘后来将汤山带进了一家很不起眼的*。
这是一个在广东打工的人回枫林镇开的,口味并不怎么正宗,生意当然并不太好。但它有个优点,就是场所安静,适合闲聊。
方塘给自己点了一份三明治,又自作主张给汤山点了份超大的牛排。
汤山长这么大,行为语言上看起来流里流气,实际也是个土包子,没吃过西餐,没用过刀叉。
这回初次面对牛排,操作起来就有点鸡手鸭脚,把那块三分熟的巨大牛肉,摆弄得像条游来游去的鱼。从左边滑到右边,又从右边滑到左边,怎么都摆不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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