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他移开目光,试图起身,他一动,她手臂不自觉地抱他更紧,脸还往他身上蹭了蹭。 他顿了顿,然后将她的手臂挪开。 起床的时候,他不小心将床头什么东西扫到了地上,他弯腰捡起来,不禁一怔。 是一块男士手表。 他转头朝床上的人望了一眼,握着那块手表走出了卧室。 暖黄的灯光下,那块很旧了的手表静静地躺在茶几上,时针转动的“嘀嗒”声在寂静的夜色里,仿若时光的回声。 这块手表,他认识,不,是非常非常熟悉,这是他的手表,当年他从暮云古镇不告而别时,留给她的谢礼。 那年,他是在从树林归来后的第五天的早晨离开的,他走的时候,阮阮并不在古镇。寻找野兔的第二天清晨,她被一通电话叫走,她外公突发高血压,住进了医院。 她离开得很匆忙,那天早上他已经起来了,如往常一样沉默地坐在葡萄架下,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院门口,过了一会她忽然又跑了回来,气喘吁吁地站在他面前,对他说:“十二,你等我回来噢,我有很多话想对你说。” 他依旧没有开口说什么,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。 她离开后的第四天,恰逢中元节,暮云古镇很重视这个古老的传统节日,在这一天的傍晚,家家户户都会扎很多纸船到渡口去放,以祭亡人。天黑的时候,小孩们还会放飞很多只孔明灯许愿。 那天傍晚,他陪着风母与风声一起去渡口放漂纸船,一直待到天彻底黑下来,又陪风声放飞了两只孔明灯才回去。河的岸堤狭窄,也没有路灯,他打着手电,与风声一前一后地走着。那时候归家的人很多,有小孩嬉闹着从他们身后追过来,推攘间,眼见着要将前面的风声撞倒,他迅疾地伸出手,将他拉住然后往里面一推,电光火石间,他自己却跌下了岸堤。 在风声的惊叫声里,他只觉得头昏目眩,最后身体稳固在一块软绵绵又湿润的河沙滩上,额上传来尖锐的刺痛,有液体缓缓流进眼睛里……闭眼的瞬间,在强大的疼痛与昏眩中,记忆如浮光掠影,一帧帧地挤进了他的脑海里…… 他没有摔死,却记起了所有。 那天晚上,他躺在朱医生的诊所里,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发呆,犹如当初他从昏睡中醒过来一样。 而这一个多月,就像一场梦。 如今梦醒了,他知道,是离开的时候了。 离开的前一晚,他一夜无眠,坐在葡萄架下的竹椅上怔怔发呆。他抬头望着天上圆而皎洁的月亮,月色的清辉映照着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,那样静谧而温柔的模样,是与他的世界完全迥异的一片天地。 第二天清晨,他将手上戴了多年的旧手表摘下来,压在那张写了“谢谢”两字的字条上,没有与风家母子打招呼,乘坐第一班轮渡离去。 这一个多月的记忆,虽然美好,但他却打算忘却,他必须忘却,在他的那个冰冷的世界里,这些柔软的记忆,对他来说,没有什么意义。而这些相处的人,与他也是两个世界的人。他不想,也不愿意,将他们拖进他的世界里来,尤其是那个有着清澈笑容、清亮双眸的女孩儿。 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在三年后,他会再遇见她。 是在机场的停车场外,大雨中,她拼命地追着他的车跑。 那天他从外地出差回来,因为供货商出了很严重的问题,他亲自飞过去处理,三天的谈判,像是打了一场生死攸关的大仗,他整个人疲惫不堪。上了车,他闭眼休息。 秘书迟疑的声音将他吵醒:“傅总,有个女孩子似乎在追我们的车。” 他睁开眼,从后视镜中望去,外面正下着雨,又是灰蒙蒙的初冬,后视镜中的影像模模糊糊的,看得并不太清楚,只隐约看见一个橙色的身影在雨中奔跑,一边跑一边挥着手,嘴里还大喊着什么。 他收回视线,淡淡地说:“也许追的不是我们。” 前方100米就是收费站出口,前面停了好几辆车等待缴费放行,秘书将车停下来,忍不住朝后视镜中望去,然后发现他猜得没错,那个女孩子,径直朝他的车跑了过来。 她站在车窗外,弯腰敲着车窗玻璃。 秘书降下车窗,惊讶地望着她,凄清的雨中,雨水自她头顶倾泻而下,狼狈地淋了一脸,湿漉漉的头发黏在脸上,可她神色里却满是终于追上了的欣喜。她气喘吁吁地指着后座的傅西洲,语无伦次地开口:“他……他……” “小姐,你有事吗?”秘书问。 “十二,十二,是我啊!”她将身体趴在车窗上,将脑袋探进车内,声音又急又欣喜。 秘书微微侧身,提高声音:“喂,小姐,你到底在干什么?”前面的车辆已经开始缓慢通行,后面的车不耐烦地在按喇叭。秘书转身望着被打搅神色不耐烦的傅西洲:“傅总,你认识她吗?” 他想也没想便回答道:“不认识。开车吧。” “可是……”秘书为难地看着趴在车窗上的顾阮阮。 傅西洲皱眉,终于凝神打量起那张被雨水淋得狼狈的脸来。 “十二,是我呀,阮阮,顾阮阮!”她喊道。 ——十二,你记住啦,我叫阮阮,顾、阮、阮! 记忆中的声音忽如其来,是她!他终于想起来了。世界这么大,人与人之间偶遇的几率那么小,可他们竟然再次相逢了。在他几乎已经忘记那段记忆、忘记生命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人的时候。 见他怔神,她起身,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个东西来,在他面前晃了晃:“这块表你认识吧?是你留给我的。” “上车。”他敛了敛神,静静地开口。车后的喇叭声已经此起彼伏,而窗外的雨,越来越大,她整个人都淋成了落汤鸡。 上了车,她才终于感觉到冷,忍不住哆嗦了下,抱着手臂打了个喷嚏。秘书体贴地将空调开高,又翻出纸巾给她:“快把外套脱了吧,擦擦头发。” “谢谢。”她脸色有点苍白,可依旧挂着笑容。处理完一头一脸的雨水,她才终于面向着傅西洲,语调里满是欣喜:“我还以为看错了,没想到真的是你呢!十二,很高兴再见到你。”说着,她轻轻舒了口气,是庆幸,是高兴。 听到这个名字,傅西洲皱了皱眉:“你难道不知道,在车道上这样乱跑,很危险吗?” “呃……”她抱歉地低了低头,说,“我一时心急,没想那么多。” 他不知道,当她看到他坐在车内一闪而过的身影时,心里多么震惊,多么激动,什么也没想,便冲进了雨中。她拼命地奔跑,仿佛知道,错过了这一次,可能再也没有相遇的可能。 他没有再说话。 一路无言,车厢内安静得令人无所适从。 她忍不住抬眸偷偷看他,想要开口说些什么,心里那么多的话呀,想问他,当初为什么不告而别?想问他,这几年你在哪里,过得还好吗?你的记忆都恢复了吗?想问他,有没有哪怕一次,想起过我呢?可是看到他沉默冷峻的脸,浑身散发出的“生人勿近”的冰冷气息,一腔话语,通通不知道该如何开口。 久别重逢的惊喜,大概只是她一个人的感觉吧,她想。可是,就算他令她觉得有一丝陌生,但这个人啊,是她想念了三年多的人,哪怕在梦里,也希望能再次相逢。既然上天眷顾,给了她这样的机会,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次错过他。 所以下车的时候,她问他要电话号码,在他沉默的片刻,她不给他拒绝的机会,故意说:“喂,你不会是怕我以救命恩人的身份敲诈你吧?” 话说到这个份上,秘书也在听着呢,他无法再拒绝,便将电话号码输入她手机里,迟疑了下,他在姓名那里写下了“傅西洲”三个字。她看着手机屏幕,轻轻念他的名字:“傅西洲,十二,原来你叫傅西洲呀。”她回拨过去,微笑着扬了扬手机:“这是我的号码,你存好啦,我会再联系你的!” 他并没有存她的号码,原本以为那句“再联系”也不过是说说而已,毕竟他们之间隔了三年多的时光,曾经的相处,只是人生里一段小小的插曲,他以为她跟他一样,早已将那段记忆稀释、忘怀。 然而几天后,他真的接到了她的电话,她说要请他吃饭,那晚他正好有个应酬,就算没有应酬,他也会找理由拒绝的。后来她又打过几个电话,每一次都被他用各种借口婉拒了,再傻的人都能感觉到他是故意的,偏偏她一点也不介意的样子,不知道她是真傻还是装傻,电话依旧,到最后他都烦了,索性对她的来电视而不见,清静了几天,在他以为她终于死心了后,某个中午,他走出公司,她站在大门口隔着老远就冲他招手,大声喊:“十二!” 也不知道她是从哪儿打听到的消息,竟然神通广大地找到他的公司。他实在是低估了她的耐心与执著。 有一次他心情很不好,她带着自己做的便当又来公司找他,他没来由就对她发了脾气,那是他第一次对她发脾气,厌恶之情那么明显,她的眼眶里蓄满了泪水,但她竭力克制着不让它们掉下来,她背过身深深呼吸,过了一会儿才转过身,对他说:“十二,我以前没有喜欢过别人,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,甚至像这样拼尽全力去做一件事,也是头一次。但是我会努力学习的,所以,请你别责怪我的笨拙与鲁莽,好吗?” 她将便当盒推到他面前,说:“心情再不好,也要吃晚饭的,否则胃会变坏。” 说完,她就匆匆地离开了。 看着她仓皇离去的背影,他一腔怒火,忽然就泄气了,随之便是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。 自那后,她用她的方式,再一次走进了他的世界,令他困扰却避无可避。那时候她大四,学的是园艺专业,没有考研的打算,对工作也没有很大的野心,只求顺利毕业,因此多的是时间。而当一个人把所有的时间与精力都用在一件事一个人身上时,那种执念带来的杀伤力是非常强大的。更何况,那个人在她心底三年多,一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想念,原本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,在茫茫人海中却奇迹般地重逢,她不舍得,也绝对不愿意再次错过。 二十一岁的顾阮阮,比之十八岁时,变了很多,身体长高了一点,头发长长了一点,面孔漂亮了一点,世界变得辽阔了一点,唯独她的感情世界,仍旧停留在十八岁的那个月夜,那个温暖的拥抱,以及那人胸膛的温度与她自己的狂乱心跳声里。 所以,她明知道傅西洲已经不是她记忆中、她心里的十二,却仍然无法阻止自己坚定地、不顾一切地朝他走过去。 她天真如十几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儿,以为只要努力,付出便会有所得。 “十二,十二!” 傅西洲被惊慌的叫喊声吵醒,他睁开眼,便看到阮阮赤裸着身体站在过道里,见到沙发上躺着的他,狠狠舒了口气,脸上慌乱的表情瞬间换成欣喜,而后,意识到什么,双手掩胸,像只惊慌的兔子般,逃回了卧室。 他愣了愣,忍不住笑了。 然后,一丝苦涩涌上心头。是他,让她如此忐忑、惊慌、患得患失,而这才是他们新婚的第二天。 阮阮蒙在被子里,羞愧欲死。 但那一刻,睁开眼发觉他不在她身边的那一刻,她的睡意全无,慌乱跳起来就喊着他的名字往外跑。 她以为他又消失了。 他不知道,那一刻她是多么害怕。而在看到他的那一刻,又是多么欣喜。 阮阮的脚伤虽然消肿了,疼痛感也消失了,但走路还是有点不便,傅西洲打电话让服务生将早餐送到房间来,电话接通还没开口,就被阮阮将话筒抢了过去,快速订了早餐,挂掉电话对一脸诧异的傅西洲眨眨眼:“这酒店上上下下全是我外公的眼线呢!” 傅西洲不禁失笑:“你想将我藏起来?” “呃,不是啦,你也知道呀,我外公现在在气头上呢,你昨天来这里,他应该还不知道。” 她这是典型的掩耳盗铃呢,除非他一直待在房间里不出去,否则怎么可能瞒得住她外公那只老狐狸!更何况,他也没想隐瞒,发生的事情也不是隐藏或者敷衍就能一笔带过的。 他转移了话题:“你护照带了吗?” 阮阮摇头:“没有。”走得那么匆忙,心不在焉的,哪儿还记得带上护照签证,她对意大利的蜜月之行本也没抱期望。 “让你朋友帮你快递过来吧。” 阮阮想了想,说:“蜜月地点我们换其他地方好不好?” 他点点头,也没问是去哪里,说:“你安排吧,不过我只有七天假期。” 阮阮说:“够了。等我的脚伤彻底好了,我们再出发。” 吃完早餐,她让他陪她去了学校,宁城农大在近郊,离酒店很远,傅西洲叫了酒店的租车服务。 阮阮的毕业论文写得差不多了,来学校其实并没有什么事情,她只是想带他来看看,这是她生活了四年的地方。 她带他去花圃基地,看她亲手培育种植的花,有的刚刚发芽,有的已经开了花,她蹲在那些花花草草前面,专注地为它们浇灌、用毛巾仔细地擦拭叶子,又温柔又虔诚,仿佛对待自己心爱的孩子。 在傅西洲的世界里,植物是办公室里净化空气的装饰品。他在花圃里转了一圈,蹲在她身边,问她:“你为什么会选择念园艺专业?”在他看来,这个专业,没什么大用处。 阮阮侍弄着花草,头也没抬地随口道:“因为喜欢啊。” 这是个情理之中的答案,但她从小在阮家这样一个商业世家长大,阮荣升竟然允许她念这个专业,她可真受宠,也真幸运。他想起很多年前,自己的大学与专业,都别无选择。 阮阮转头望着他,又认真地补充道:“相比复杂的人,我更喜欢与植物打交道,虽然它们不能说话,你开心的时候不能同你一起笑,你难过的时候也不能开口安慰你,但它们是有灵性的,真的,你对它好,付出一百分的用心,它也一定回报你百分百的诚意,给你它最美的一面。而人呢,却并不一定能这样。” 在此刻,傅西洲听着她这番关于花草的话,只觉得是一个热爱植物的女孩子的一腔傻话,这些脆弱的花花草草,哪来的什么灵性啊?花有期,一岁一枯荣,甚至更短。要到很久后,他才蓦然醒悟,这番话,仿佛谶言,她和他之间的谶言。而说出这番话的女孩,她不是傻,她的心性,又通透又纯粹。是他终其一生,再也遇不到的简单纯粹。 午饭他们就在学校食堂吃的,她带他去的是口味最好的三食堂,这里的大师傅烧的红烧鱼,是阮阮的最爱。她有一阵子没吃过了,说起来竟然忍不住吞了吞口水。 傅西洲看着她的模样,忍不住笑了。他打量着食堂里三五成群、嘻哈喧闹的学生们,这个世界,青春张扬,既热闹又相对简单,阮阮属于这里,而他,置身其间,只觉得浑身不自在。但他还是让阮阮坐下来等,他端着盘子去排队打饭。 阮阮撑着手臂,视线追随着他的身影。他不同于平时的西装革履,休闲的开衫毛衣与裤子,很简单的装扮,在一群学生里,身姿依旧出众耀眼。他跟着人群慢慢挪动,他在为她排队打饭,就好像无数普通的校园情侣,下了课,一起来食堂,她点好自己爱吃的菜,然后坐在餐桌边等,他耐心地去排队买回来,无限温柔地将餐盘放在她面前,眼中带笑宠溺地说一句:“快趁热吃吧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