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毕竟是“典中典”,宋阳能这么不费力地把这首歌拿过来,不也因为这是当时年轻岁月最熟悉的英文歌之一、在ktv里也嘶吼过很多次吗? 只不过后来,没想到年轻时喜欢过的摇滚乐队,却又有属于他们的立场,因此粉转黑了。 点名让杰森邀请已经声名在外的bon jovi,自然是因为这首歌由他们提前演唱出来最保稳。 至于后面与这个乐队有关的一些烂事,宋阳现在以魅影dvd打开市场为主。 有他没他,都不影响这首歌在三年后出现,也不影响他们乐队继续红。 既然如此,还不如为己所用。 他原本是这么想的,只不过却没想到他们还有不唱别人歌的洁癖。 宋阳看着一旁的丽芙·泰勒已经嗨了起来摆动着头和身体,不知道她是真的很喜欢这首歌,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。 毕竟这晃得让人有些头晕。 但随后,宋阳又想起了一些事情。 毕竟“精灵公主”着实过于有名。 于是他凑了过去问道:“泰勒小姐,你父亲也是个摇滚歌手吧?” “什么?” 丽芙·泰勒似乎没听懂,脑袋凑过来了一些。 宋阳问完其实就别过脑袋了准备听答桉,于是这样一来……脸贴脸了。 他心里顿时一阵荡漾,转头看过去,又见丽芙·泰勒也有点尴尬的模样。 宋阳微笑了一下,抿着嘴摇了摇头,准备等会再问。 小舞台那边,乔维一边表演着,一边也留意远处的宋阳。 虽然不该分心,但他着实不理解:你他妈的能创作出这么激情的好歌,听到人第一次现场演绎,还能冷静得跟一个木头似地站在那? 你为什么不嗨啊? 他不明白的是,在宋阳眼里,这都是生意。 心理上,已经过了嗨的年龄了。 但刚才那无意间的一贴脸,现在他心里仍旧有不少异样。 一曲奏霸,这回大厅里响起的是由衷的热烈掌声,不论是为bon jovi乐队鼓的,还是为宋阳鼓的:这首歌,确实非常牛逼。 宋阳也鼓着掌:不说别的,光是仅仅拿了一份乐谱,短时间熟悉到了这种程度,也很显本事。 “god……”娜奥米·沃茨倒是最先开了口,“宋先生,你竟然还真的是一个这么棒的音乐家!” “谢谢夸奖。”宋阳笑着对她点头,又向其他看过来的人致意。 “宋先生……”舞台那边,乔维用话筒继续说着,“这上面……词……曲……song jesus,这是宋先生的英文名字?” 他的语气很复杂。 在拼音里,这是宋的读音,这一点乔维并不清楚。 但如果用英文语义去解读,这个名字是“歌神”? jesus也敢叫? 宋阳豪爽地笑了笑:“那是个玩笑……你要知道,我在华国创作的歌曲都是非常温柔的流行风格,这还是第一次创作摇滚风格的歌曲,而且是英文的。因此,帮我记录下来的朋友就开了这样一个小小的玩笑,请别在意这些细节。” “……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听一下宋先生自己的歌?你说你在华国是个歌手。” 现在他们乐队诸人心头都是大大的问号。 这个东方人在装逼。 第一次创作英文歌曲?第一次创作摇滚? 你他妈的逗我? 其他人听乔维这么说,当然是立刻起哄,想要听听宋阳演唱他的歌。 宋阳摊手:“你们确定?都是华语歌。” 现在的他,是场间最神秘的人,这种好奇之下,还在乎什么听不听得懂? 第(2/3)页